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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杨幂与刘恺威、马蓉与王宝强:从法律看两种常见的离婚方

来源: 作者: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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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戴金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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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刘强东和奶茶妹妹,杨幂与刘恺威的新闻完爆网络,微博差点又崩了。


2018年12月22日冬至,当日凌晨5点刘强东称第一时间已向妻子坦诚事实,竭尽全力去弥补此事对家庭的创伤,重新担当起丈夫的责任,结束了闹剧,他们的婚姻貌似又合了。


而2018年12月22日冬至当日晚上杨幂刘恺威官宣离婚,貌合神离的婚姻终于结束。


此外,去年马蓉与王宝强的离婚案件,一审、二审也刚刚结束。


最近,小九也遇到了麻烦,她老公小四要求离婚,但是小九并不想离,问我有没有什么办法?


不想离婚?拖一两年时间的办法还是有的,但是没有感情了,在一起有什么意义呢?拖也只是权益之计。


如果小九不想离婚,小四坚持要求离婚,是不是就不能离?


答案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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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常见方式有两种:


一、协议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这就是协议离婚的法律依据,只要双方协议一致,就可以离婚。比如杨幂和刘恺威的离婚。


二、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指诉讼离婚。比如马蓉与王宝强的离婚。


当然诉讼离婚并不代表就不能协商离婚的事项,通常在实践中,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之后,法院会先行组织调解,若是调解不成才判决是否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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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呢?


作为小九的朋友,其实最不希望小九去做选择,但是有些事情不是靠单方面意愿就可以决定的,若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了,离婚或许是另一个开始。


1、协议离婚。


只要双方协商好了,对家人“杀伤力”最小,也是比较快的解决方式,但是也有些人渣借着协商的名义,转移财产等情况。


故若是协商好了,尽可能将所有的财产及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一一落实在书面上,包括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知识产权、内部股权证等有形及无形财产的计算、增加对隐藏、转移财产将来的惩罚性条款、明确抚养费的缴纳方式及时限、明确探望权行使的方式及时间,经济帮助方式、损害赔偿金给付等等。


协议离婚有一个缺点就是,尽管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若是一方不讲信用,不按约定履行协议书中的义务,离婚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还需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协议书的内容。


2、诉讼离婚。


不建议选择,若是一方就是不同意离婚,诉讼离婚也是离婚的一种方式。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若是双方还可以协商,尽量在法院的平台下协商调解,法院出具的调解书相当于判决书,同样具有强制执行力。


若是以上都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只能判决离婚了。


判决离婚,一次判不离,6个月后再次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