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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诉动态

写赠与协议,将房子留给孙子,孙子却拿不到!

来源: 作者: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2023-03-22

爷爷病重,想将房子送给孙子,并且写了赠与协议,但是最终房子孙子却不一定能拿到!


近日,一位网友在律所的自媒体平台进行咨询,因为生活中涉及到这方面疑问的网友不在少数,于是,笔者将此问题写成文章,对大家进行普法解答!


案情简介

杭州的小刘称爷爷在病重的时候,欲将房子赠与给自己,并且写了赠与协议,爷爷去世后,小刘想要完成爷爷的“遗愿”,将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却遭到了姑姑大伯们的阻拦。


从法律上来说,孙子小刘能够如愿拿到房吗?

房产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了以后留下的合法房产,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来继承。继承人可以通过法定继承、遗嘱、遗赠等方式获得遗产。

继承人获得遗产顺序为: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优先于法定继。

一般来说,遗产处理优先顺序为遗赠扶养协议>赠遗或遗嘱>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只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赠、遗嘱的情况下,才考虑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只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根据法律规定由特定范围的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份额等继承。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为配偶,父母、子女,并不包含孙子,除非孙子代位继承。


房产赠与协议不等于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务合同,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有负责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同时享有获得遗赠的权利;被扶养人生前有权要求扶养人照顾自己,同时也有义务在死亡后将自己的遗产赠与扶养人。

遗赠扶养协议更能体现了被扶养人生前的自主意思,应当尊重,效力上优先于遗嘱。

单方的房产赠与,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那么房屋赠与不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如果被继承人不存在遗赠抚养协议,也没有留下遗嘱的话,那么从法律上,继承人应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