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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安家 | 为了买房,你会选择"假离婚"吗?

来源: 作者: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2020-03-06


来源:青财经原创

作者:于淼寒

微信公众号:青财经(ID:qingcaijing2019)

采访律师: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佳红


导语:“家”与“房”常常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有了房,家更让人感到踏实;有了家,才会使房子有意义。


房产.jpg


像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买房是有严格的限购政策的。但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限购政策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离婚了自然不是一家人了,有些夫妻为了多买一套房再省些首付,就想出"假离婚"这一招。


《安家》电视剧中,徐文昌和妻子张乘乘说好"假离婚",等他买完新房子再复婚,于是毫无防备地把房过户到了妻子张乘乘的名下,却没想到妻子在离婚期间“激情犯错”,还被徐文昌抓了个正着,假戏竟成了真。


这样的"假离婚"买房存在很大的风险。一旦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清楚,拿到了离婚证,事实到底怎样,又如何能说清楚呢?


  何以会有“假离婚”? 

 
        这个先要从"假离婚"两种类别说起,"假离婚"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欺诈离婚,一种是通谋离婚。


       欺诈离婚,是一方为了离婚,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但并不复婚的行为。


      其中受欺诈方期待复婚,既是受害人,又与欺诈方共同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这种情况下,欺诈方自然是为了离婚,所谓“"假离婚"”只不过是真离婚的借口。


      而现实生活中多以通谋离婚为主,即夫妻双方都不是真的要离婚,而是故意串通欺骗婚姻登记机关,暂时离婚以达到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行为。


      这种则是一些与婚姻有关的限制政策催生出来的产物,"假离婚"是为了获得购房指标、规避房贷政策、获得更多拆迁补偿、解决子女户口,以及逃避债务等问题。


      当然,通谋离婚的双方也未必都会按约定复婚,也有不少弄假成真的案例,这部分人离婚后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往往会引起不小的法律纠纷。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佳红律师认为:现实中很多人为了逃避购房资格的限制、贷款额度的限制、贷款利率的限制、有的甚至为了逃避高额的税收,所以采取了假离婚的方式买房,但往往会弄假成真,实践中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风险较多。


  “假离婚”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1)离婚就是离婚,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所谓"假离婚",则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作出的离婚行为,原则上不能否认其发生的离婚效力。


      婚姻是自由的,但也不是儿戏。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二是诉讼离婚,到法院按法律程序处理。只要离婚,法律上就是真离婚,婚姻关系一旦解除,"假离婚"与真离婚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完全一致。由"假离婚"所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都要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佳红律师:就离婚本身来说,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离婚证,从法律上来说,双方就已经真的离婚了,法院不会认为双方是为了买房而离婚,就不认可这次离婚的效力。


      所以应注意区分真的是为了买房而离婚,还是以买房为名而真的想离婚。


    (2)假戏真做 人财两失


      人心难测,就像上面所说的那样,没有真正的"假离婚"。哪怕共同生活多年的夫妻,在离婚之后,意识到没了婚姻的“束缚”,他们的思想感情不会出现变化吗?


        很多所谓的“"假离婚"”,最后都变成真离婚了。也许很多人原本确实抱着要复婚的想法离婚,但现实生活中,像电视剧《安家》中徐文昌和张乘乘夫妻这样,"假离婚"后夫妻感情再不牢固,得利方假戏真做,而另一方最终人财两失的案例也时有发生。


       "假离婚"往往伴随着夫妻双方财产在一人名下,复合要靠两人的情感基础。如果一方如不同意复婚,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财产分割部分不能反悔。
         

而"假离婚"通常属于双方自愿,在明知财产分割的后果,和对方有可能不同意复婚的前提下离婚,不存在欺诈,所以财产不能重新分割。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佳红律师:通过离婚买房子,有可能导致财产分配出现问题。例如,离婚后,一方买了房产,肯定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个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了,即便双方再复婚,这个房产是否能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是不一定的。这样看来,有可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3)夫妻共同财产发生变化


        即便夫妻双方感情禁得住“考验”,达到目的后成功复婚,但真正麻烦的随之而来,即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变化。 


        夫妻共同财产有可能变为一方婚前财产。"假离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假离婚"将房产放在一人名下,离婚期间房产如何处置另一方无权过问。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复婚后房产是一方婚前财产,如果再次离婚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财产的比例只能按照最后一次“婚姻状况”和最后一次“婚姻持续时间”计算。
     

 离婚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离婚之后买的房产也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另外,在此期间,收入、赡养、继承、抚养、监护等问题也存在不小的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其风险很难轻松解决。
     

(4)对家庭、感情、子女、个人社会信用的伤害
离婚不止有看得见的财产损失,还会带来对家庭、对夫妻感情的损失,两方父母亲戚带来误会。"假离婚"会导致当事人社会道德评价的降低。“除了上述对当事人自身与其家庭的危害以外,"假离婚"还会对社会的稳定以及法律的权威造成损害。

      结婚是人生中的头等大事,婚姻是一种保障、一种维系,那么,一定程度上不仅为道德所不容,而且有悖情理,势必会亵渎婚姻,亵渎《婚姻法》,与真离婚的本意背道而驰,为后人留下笑柄。


     “假离婚”买房:并不提倡 


"假离婚"这种钻国家政策空子的行为,一直都是被严厉打击的,尤其是最近新上线的新版征信系统就针对这种现象做了限制。


2020年1月10日,央行征信中心方面证实,第二代个人征信系统已于1月20日上线,新版征信系统对投资性炒房行为称得上是最严“打击”,改变了旧版征信系统的夫妻双方共同还款时,男方主贷,女方没有负债,而是双方作为共同借款人,征信均体现负债,从而限制"假离婚"贷款。


      对方要求"假离婚",如何保护自己? 


      1、首先做好最坏结果的心理预期。没了婚姻,至少保住了财产。

      2、签订离婚协议,做好真离婚的打算。


      3、约定清楚婚内购房、及存款归属。


      4、如果有孩子,规定子女归哪一方抚养,并约定应支付的抚养费。


      5、如果买房需要资金,离婚后再打钱,保留支付凭证,并签署借条,必要时约定利息。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佳红律师:要想保护自己的话,要么就不选择这种方式购房,若是非要选择这种方式购房,就必须要签署好离婚协议,把所有问题,如子女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想清楚才能更好保护自己。


      房子是财富,婚姻才是幸福。房子只是婚姻的一重保障,但不是不是全部。如果为了房子"假离婚",不仅是在考验夫妻感情,更是给婚姻埋下隐患,这后果到底值不值得?